巨鹿县智慧党建党群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4-27 字号:大 中 小
巨鹿县智慧党建党群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智慧党建平台充分发挥作用,提升服务党员群众效率,特制定智慧党建党群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巨鹿县智慧党建平台覆盖单位。
第二章 村级平台管理
第三条 严格落实农村“两委”干部坐班制度,每名村干部都要在便民服务站进行轮流坐班,坐班期间全权负责便民服务事项办理,认真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民事代办、纪律考勤等服务和管理制度。同时,坐班干部负责智慧党建平台村级站点的维护和管理,做好便民事项登记,保持便民服务站干净整洁。
第四条 对党员群众申请办理的服务事项,属于村级办理范畴的要认真办理;对不属于村级办理的,要提供代办服务,向乡镇服务平台递交办理手续。如果在服务中,遇到不了解事项,可通过视频连接县、乡服务平台,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也可查询巨鹿县网上党群服务中心,了解具体办理流程,为党员群众讲清政策、要求以及程序等,实现一站式服务。
第五条 利用智慧党建平台,定期组织党员群众收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节目,准时参加县、乡视频会议和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党员群众能力。
第三章 乡镇(区)平台管理
第七条 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智慧党建工作平台,负责为村级便民服务站提供政策解答,接待党员群众来访工作,并与县直职能部门进行视频连接,方便党员群众咨询和业务办理。
第八条 对村级便民服务站提出的申办事项要实时在线解答,由乡镇负责办理的事项立即进行预审,按照规章制度认真办理。如果超出乡镇办理范畴,利用智慧党建平台与县行政审批部门进行沟通,指导党员群众办理,并提供代办服务。
第九条 利用智慧党建平台,各乡镇(区)要对下辖村便民服务站坐班情况、服务情况进行实时督导,对坐班时间不在岗、手机打不通、服务态度差的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要求,情况严重的要严肃问责。
第四章 职能部门平台管理
第十条 各职能部门对乡、村服务平台提出的业务问题,要利用智慧党建平台实时进行政策解答,并指导服务对象完善申办手续。对能够在线审批的业务,通过网络及时予以审批;对需现场办理事项,应通过网络提前进行预审,减少群众等待时间,方便立办立取。对不能及时解决或办理的业务,要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一条 对本单位管理的业务,及时更新巨鹿县网上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并对分管业务在线给予解答。要通过组织部智慧党建调度中心,定期对乡、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乡、村干部的服务能力。
第五章 组织部平台管理
第十二条 负责巨鹿县智慧党建调度中心和巨鹿县网上党群服务中心网站建设维护。指导各乡镇、职能部门维护好本单位智慧党建设备和党建网页面更新。
第十三条 利用智慧党建平台对各单位坐班情况、服务党员群众、平台维护等工作督导考核,接受群众投诉,对坐班不在岗、服务党员群众不力、智慧党建平台运行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屡次整改不到位的给予约谈、党政纪处分等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印发之日起实施。